您的当前位置 : 首页 >> 阳光工程 >> 实施方案
前 言
指导思想
责任主体和实施范围
实施内容和要求
十公开细化环节表
实施方法和步骤

1、高速公路发展规划、建设计划公开

    高速公 路发展规划、建设计划的编制,要坚持公开论证和科学。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对重大决策事项的参与权、知情权和建议权。 公开主体:省交通厅规划、计划管理部门公开内容: 全省高速公路网规划 、 五年规划和年度开工建设计划公开方式:文件、河北交通报、河北交通信息网等公开范围:全社会
    公开时间:批准后7个工作日内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交通主管部门

2、项目审查、审批管理公开

    咨询 、 勘察 、 设计单位在编制项目前期报告 、 勘察 、 设计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应阶段的技术规范要求,综合考虑 沿线地方政府和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需要 ,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切实维护群众权益 ; 项目建议书 、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设计文件完成后 , 应首先经项目法人初审后上报交通主管部门,经交通主管部 门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行业审查后, 由项目法人安排修订 , 再接管理权限由交通主管部门批复或上报其他有关部门。

(1)、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审查公开 公开主体:项目法人
    公开内容:路线总体方案和主 要技术指标、建设规模等内容
    公开方式:会议、函件等
    公开范围 : 地方政府 、 全系统及发展改革 、 国土 、 环保 、 水利 、 文物主管部门
    公开时间: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批复后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交通主管部门
(2)、勘察设计过程公开
    公开主体:设计单位
    公开内容:路线总体方案和涉及沿线群众的构造物的结构形式、净空等内容
    公开方式:走访、调查、函件等
    公开范围:沿线村镇、地方政府及涉及的铁路、水利部门
    公开时间:设计方案确定前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项目法人
(3)、初步设计审查过程公开
    公开主体:项目法人
    公开内容:设计依据、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标准、主要设计方案和总投资等内容
    公开方式:会议、走访、函件等
    公开范围:系统内涉及部门及发展改革、国土、环保、水利、文物、铁路主管部门
    公开时间:设计方案审定中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审查主持单位
(4)、初步设计审批结果公开
    公开主体:省交通厅基建管理部门 公开方式:文件、河北交通信息网、河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网站
    公开范围:系统内涉及部门及发展改革、国土、环保、水利、文物、铁路主管部门
    公开时间:批准后7个工作日内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交通厅纪检监察部门

3、招标过程公开

    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管理办法,从勘查设计、项目施工、监理服务到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等都必须依法实行招标投标制度。在招投标活动中,严格落实“招标人自主招标、评标委员会独立评标、招标人自行定标、政府依法监督"的原则,充分保证招投标行为的公开、公正、公平o
(1)、招标公开
    公开主体:项目法人
    公开内容:项目立项批复、资金筹措、工程概况、标段划分情况、工程量简介、招标机构、招标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公开方式:国家重点项目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定的《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媒介之一发布招标公告;其他项目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定的《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日报》、《河北工人报》、《河北经济日报》媒介之二发布招标公告《河北经济日报》媒介之一发布招标公告
    公开范围:全社会
    公开时间: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发售前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招投标管理部门
(2)、投标人标段划分公开
    公开主体:项目法人
    公开内容:标段划分说明
    公开方式:会议、通知
    公开范围:所有资审合格的投标人、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察 部门和公证机关
    公开时间:招标文件发售前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招投标管理部门
(3)、开标过程公开
    公开主体:项目法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
    公开内容:开标全过程、评标办法
    公开方式:会议
    公开范围:投标人代表、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公证机关
    公开时间:按招标文件约定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招投标管理部门
(4)、评标过程公开
    公开主体:项目法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
    公开方式:会议
    公开范围:评标专家、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公证机 关
    公开时间:评标前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招投标管理部门
(5)、评标结果公开
    公开主体:项目法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
    公开内容:各标段中标候选人和所有投标人,招标监督部门及 联系方式
    公开方式:发布招标公告的新闻媒体或网站
    公开范围:全社会
    公开时间:评标后、定标前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招投标管理部门

4、征地拆迁管理公开

    负责征地拆迁的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内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注重解决拆迁过程中人民群众 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公开主体:市县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项目法人
    公开内容:用地批复文件、征地总面积、补偿金额、土地单价以及相关费税,土地种类、青苗和附属物的分类,补偿原则、补偿方法和补偿标准,征地拆迁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
    公开方式:文件、公告、新闻媒体、宣传册等
    公开范围:全系统和沿线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各拆迁户
    公开时间:征地拆迁实施前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5、施工过程管理公开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法人、现场执行机构、监理单位和施工企业要加强管理,科学组织,规范施工,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做到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o
(1)、项目法人、现场执行机构施工管理公开
    公开主体:项目法人、现场执行机构
    公开内容:项目工程概况、施工许可、机构设置、岗位职责、办 事程序、办事时限、投诉方式、廉政制度、安全生产、质量控制、资金筹措、进度计划、完成情况等内容
    公开方式:办公网站、河北交通信息网、河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网站或现场公示栏、现场宣传橱窗等公开范围:沿线村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部门、交通主管部门
    公开时间:施工期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公路基本建设管理机构
(2)、监理单位施工管理公开
    公开主体:监理单位
    公开内容:负责合同段工程概况、履约情况、监理组织机构、岗位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投诉方式、廉政制度、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制度、资金支付、进度计划、完成情况等内容
    公开方式:现场公示栏、现场宣传橱窗、河北省公路工程质量 监督站网站
    公开范围:沿线村镇、施工单位、现场执行机构、项目法人和质 量监督部门、交通主管部门
    公开时间:施工期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项目法人、现场执行机构
(3)、施工单位施工管理公开 ‘
    公开主体:施工单位
    公开内容:负责合同段工程概况、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岗位职责、廉政制度、安全生产制度、质量保证措施、进度计划安排、完成情况等内容
    公开方式:文件、现场公示栏、现场宣传橱窗
    公开范围:沿线村镇、监理单位、现场执行机构、项目法人和质 量监督部门、交通主管部门
    公开时间:施工期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项目法人、现场执行机构、监理单位

6、设计变更管理公开

    设计变更应严格管理程序,周密调查,科学论证,详细申述变更设计理由,并经过专家充分研究论证后,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批或上报审批。
(1)、设计变更过程公开
    公开主体:项目法人、现场执行机构
    公开内容:相关变更设计原因、依据、主要技术标准、主要设计方案和变更费用、合同单价、合同金额等内容
    公开方式:走访、调查、会议、文件
    公开范围:沿线村镇、地方政府、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变更主管部门
    公开时间:设计方案确定前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审查单位 ‘
(2)、设计变更批复结果公开
    公开主体:省交通厅基建管理部门
    公开内容:变更设计原因、依据、设计方案和变更金额等
    公开方式:文件、河北交通信息网、河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 部网站等
    公开范围:沿线村镇、地方政府、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现场执 行机构、项目法人和质量监督部门、交通主管部门
    公开时间:批准后7个工作日内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7、质量监督公开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必须严格落实“企业自检、社会监理、法人 负责、政府监督’’四级质量保证体系,项目法人是工程质量的第一 责任人,各从业单位都必须主动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及公路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或由其授权的质量监督机构实施的质量监督管理,并接受社会舆论和媒体的监督。
    公开主体:省、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公开内容:质量监督机构名称、主要职责、主要负责人、联系方法,质量监督机构年度监督的工程项目名称、项目监督负责人、联系方法,质量监督检查的组织方式、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及检查结果,项目质量鉴定结果
    公开方式:河北交通信息网、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网站
    公开范围: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现场执行机构、项目法人和交通主管部门
    公开时间:随时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省、设区市交通主管部门

8、竣(交)工验收公开

    工程竣(交)工验收是工程交付使用的重要环节,各有关部门必须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和《河北省交通厅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要求认真组织工程竣(交)工验收,严格按程序办事。
(1)、交工验收公开
    公开主体:项目法人
    公开内容:项目名称、建设规模、项目法人、各参建单位名称、交工验收时间、组织单位、参加单位,工程质量等级、项日综合评价及各参建单位的综合评价情况、交付使用时间、验收结果
    公开方式:文件、报告、河北交通信息网、河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网站等
    公开范围: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现场执行机构、项目法入和交通主管部门
    公开时间:交工验收后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省、设区市交通主管部门
(2)、竣工验收公开
    公开主体:省交通厅基建管理部门
    公开内容:项目名称、建设规模、项目法人、各参建单位名称、交工验收时间、组织单位、参加单位,项目审计、工程决算、档案验收等情况,工程质量等级、项目综合评价及各参建单位的综合评价情况、交付使用时间、验收结果
    公开方式:文件、报告、河北交通信息网、河北省高速公路建设 指挥部网站等
    公开范围: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现场执行机构、项目法人和交通主管部门
    公开时间:竣工验收期间随时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省交通厅纪检监察部门

9、资金使用公开

项目法人和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合同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计量支付程序,注重时效管理,杜绝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各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工程财务管理,各项目法人要认真落实好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
    公开主体:项目法人、现场执行机构
    公开内容:工程资金筹措、计量支付情况(包括支付工程款和工人工资情况)、计量支付程序、计量支付周期、计量支付时限
    公开方式:文件、报告、河北交通信息网、河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网站等
    公开范围: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现场执行机构、项目法人和交通主管部门
    公开时间:随时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交通主管部门

10、建设市场管理公开

    建设市场管理包括从业单位从业信息管理和资质管理。资质管理包括公路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认可、工程试验检测单位的资质评定、公路工程设计、勘察、施工企业资质的行业审查意见。
(1)、从业信息公开
    公开主体:交通主管部门
    公开内容:从业单位名称、资质情况、履约情况、相应项目从业评价等级
    公开方式:文件、报告、河北交通信患网、河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网站等
    公开范围:各有关从业单位、有关主管部门或全社会.
    公开时间:随时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上级交通主管部门
(2)、资质审查、审批公开
    公开主体:省交通厅基建管理部门
    公开内容: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需填报的审批表格、行业审查意见或审批结果
    公开方式:文件、报告、河北交通信患网、河北省高速公路建设 指挥部网站等
    公开范围:各有关从业单位、有关主管部门或全社会
    公开时间:随时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省交通厅纪检监察部门

主办单位:河北省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