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柏坡高速公路高庄至北沟段项目路基桥涵隧道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河北省西柏坡高速公路高庄至北沟段公路项目初步设计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投资【2010】188号文)批准,项目建设单位为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石家庄市京昆高速公路石太北线筹建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路基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等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石家庄市京昆高速公路石太北线筹建处)。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西柏坡高速公路高庄至北沟段工程,路线全长42.71公里,其中新建里程37.6公里,利用绕城高速西环5.11公里。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分三段按照不同标准建设:起点一北胡庄互通段:该段衔接石太高速,连通石家庄市石环公路,地处平原区,地势平缓,参照交通量预洲结果,按规范要求采用设计速度为120公里/小时的4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采用29米;北胡庄互通一西柏坡互通段:该段地处平原和山前微丘区,地势平坦,考虑规划京昆高速公路石太北线,参照交通量预测结果,按规范要求采用设计速度为120公里/小的6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采用34.5米;西柏坡互通一终点石闫线互通段:考虑该段地形复杂且与之衔接的西柏坡公路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故采用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的4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采用24.5米。工程概算投资额40.9亿元。
本项目路基桥涵隧道工程计划施工工期2010年5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共14个月,项目计划2011年底竣工通车。监理服务期JL0合同段44.5个月,JL1合同段和JL2合同段36.5个月,JL3合同段38.5个月(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
本工程设置二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下设路基桥涵隧道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3个。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详见招标范围及监理合同段划分表。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类似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经验、并且具有足够的合格人员和仪器设备投入本项目的监理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投标。投标人可参加本工程的1~2个监理合同段投标,但只能在1个合同段中标。当在2个合同段排序均为第一名时,中标的优先顺序为:JL0>JL3>JL2>JL1。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满足《石家庄市交通工程建设廉政准入规定(试行)》(石检联[2007]4号),经查有违反上述《规定》行为的企业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招标范围及监理合同段划分表
监理合同段 |
施工标段 |
起止桩号 |
里程(Km) |
主要工程内容 |
JL0主要工程内容 |
JL0 |
JL1 |
LJ-1 |
高庄互通ZSK70+768 |
|
本合同段的路基、桥梁及高庄互通路面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及交工、竣工验收等全部相关工作。 |
负责对整个项目的进度、质量和工程费用、安全、环保进行控制,同时对各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进行管理,并负责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费用支付的审核。含路基、路面、桥涵、隧道、房建、环保绿化、交通沿线设施等工程(不含机电监理)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及交工、竣工验收等全部相关工作。 |
LJ-2 |
石家庄支线起点SK0+000-SK7+400
(北胡庄互通起点) |
7.4 |
JL2 |
LJ-3 |
北胡庄互通、TK14+500-TK20+000 |
5.5 |
本合同段的路基、桥梁、隧道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及交工、竣工验收等全部相关工作。 |
LJ-4 |
TK20+000-TK25+500 |
5.5 |
JL3 |
LJ-5 |
南西焦互通、BPK1+120-BPK14+800、北沟互通 |
12.68 |
本合同段的路基、桥梁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及交工、竣工验收等全部相关工作。 |
注:环保绿化监理不再单独设立驻地监理办公室,工作内容含在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工作范围内;机电监理单独设立一级监理机构,不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本招标文件中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各一份于2010年3月19日至2009年3月2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石家庄市西三庄街258号河北华能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本项目招标实施河北省交通厅关于执行《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故未办理“‘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档案’电子信息卡”的单位还须持申领“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档案”电子信息卡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企业法人身份证明、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申领电子信息卡。)
4.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日期为2010 年4月8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30分,请在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递交至河北华能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二楼会议室。
5.发布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和河北省交通厅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www.hbsjtt.gov.cn)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华能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石家庄市京昆高速公路石太北线筹建处 )
地 址:石家庄市石获北路37号四航校东邻 地 址:石家庄市西三庄街258号
飞龙大酒店院内
邮 编:050051 邮 编:050051
电子邮箱:sjzstbx@163.com 电子邮箱:hnzb01@126.com
电 话:0311-85869633 电 话:0311-87793174
传 真:0311-85869633 传 真:0311-87779344
联 系 人:袁女士 联系 人:陈女士、刘女士
附件:
1、申领电子信息卡授权委托书;
2、须在“管理平台”填报的资料明细表。
招标人: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
(石家庄市京昆高速公路石太北线筹建处) 日 期: 2010 年 3月 19 日
附件1:申领电子信息卡授权委托书格式
申领电子信息卡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申领“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档案”电子信息卡。
本人签署此委托书时已经知道:河北省交通厅《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河北省公路建设项目已经实行信用档案制度。本次申领的电子信息卡为主卡,我单位只能申领一个,可以永久使用,再次进入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申请投标时,只能凭此主卡才能登录“河北省公路建设管理平台”进行投标报名、填报需要补充的资料信息。同时我单位也已知道,上传至信用档案的资料将经过批准后方可修改,因此我单位承诺上传的所有信息均为真实有效的,我单位愿意为此承担一切后果。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 请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件2:须在“河北省公路建设管理平台”填报的资料明细清单
填报资料明细清单
序号 |
内 容 |
与申请文件对应表格编号 |
1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B-1 |
2 |
财务状况表(一) |
B-2 |
3 |
最近5年完成的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经验表 |
B-3 |
4 |
拟投入本合同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
C-1 |
注:1. 投标人在填报“信用档案管理平台”信息过程中,所填报的内容不仅限于此次投标所要求的内容。
2. 在投标文件中上述表格由申请人按要求在“信用档案管理平台”填报完毕后打印输出,不得另行手工填报。
3.“管理平台”技术支持联系人:韩晓东;联系电话:0311-87899326。